日本商標可注冊類型
根據日本《商標法》,文字、圖形、符號、立體圖形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,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。
自2015年4月起,動態商標,三維商標,顏色組合商標,聲音商標和位置商標也可以進行商標注冊。
日本商標注冊需要的資料
(1) 以法人名義申請需提供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;以自然人申請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。
(2)申請人的中英日文姓名及地址。
(3)清晰的商標標樣(如果是彩色請指明哪種顏色;如果是黑白色,則其它顏色均可使用)。
(4) 申請的商標或服務類別。
(5)商標注冊申請書。
日本商標注冊流程
(1)申請提交
準備好商標注冊申請材料,并提交給日本商標局或商標代理公司。文件模板可以在日本專利局的官網下載。
(2)商標審查
商標局會對商標注冊申請進行審查,檢查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法的規定,包括商標是否具有獨創性、是否與已有商標相似等。
(3)商標公告
商標局審核通過后,將商標公告在官方公報上,進行公示。在公示期,任何的第三方都可以對公示期的商標提出異議。
(4)商標注冊證書頒發
經過公示期后,商標局會頒發商標注冊證書,商標注冊正式生效。
注意:違反社會公共利益,容易與公益性使用的標識造成混淆的,不得作為商標注冊。
日本商標的保護期限
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,注冊商標有效期滿,需要繼續使用的,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。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,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,但在寬限期內申請續展的,需要支付雙倍商標續展官費。